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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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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函〔2019〕3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8号)精神,全面抓好我市2019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深入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要求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1.主动服务大局加强信息公开。聚焦2019年市委、市政府重大安排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战略”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突出成果,加大公开宣传力度,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报道等公开平台发布,积极营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二是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开印发的文件,除领导工作分工、《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表彰决定、成立和调整领导小组等明显无需解读的文件外,牵头起草单位要负责进行解读;三是各县区、各部门印发的与民生密切相关、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文件,应自行组织开展解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作为第一回应主体组织回应,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组织回应。二是各县区、各部门制定出台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时,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特别是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在政策文件出台后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必要时启动应对处置预案、有力组织回应、释疑解惑。三是各县区、各部门要将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增强解读回应实效。一是着力解决当前政策文件解读不深不细、重点不突出、碎片化笼统化等问题,探索建立以文字解读为主、综合运用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惠民政策明白卡等为辅的方式,借助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切实增强解读的指导性、辅助性、实效性。二是组织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既要及时,又要言之有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避免自说自话、答非所问,引发次生舆情。(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以公开促规范,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一是落实会议开放制度。出台或调整群众关切的重要政策时,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企业、行业协会、专家代表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并合理采纳。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借助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报纸等公开平台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主要内容、预期效果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理由。三是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可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在本县区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执行公开相应栏目。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安排部署和重大决策事项,对照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逐项梳理本县区本部门执行和落实进度、情况、成效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加大对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问题整改落实、问责情况公开力度;加强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跟踪、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决策调整完善等方面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编制调整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并于8月30日前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销。三是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增设平台互动功能,加强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三)以公开优服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我市脱贫攻坚发起总攻打赢“四场硬仗”、实施“两不愁三保障”举措、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扶贫项目实施、脱贫出列成效等方面信息。二是公开我市大力推进政府开放平台和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解决方案、政策标准、工作进展,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领域公共数据汇聚云上贵州,推进“万企融合”大行动等方面信息。三是公开我市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信息。四是公开我市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金融风险等方面信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各部门及时修订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等。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公布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公布抽查事项、对象和检查结果等信息。检查处置结果要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顺)”和“信用中国(安顺)”网站公开。四是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有序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项目建设、教育精准扶贫等信息;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二是推进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加大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三是推进征地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等信息。四是推进劳动保障和社会就业信息公开。公开劳动保障“黑名单”和“红名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名单、存储工资保障金企业名单等信息;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及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农民工培训、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抓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同时,着力推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进度公开。二是按照国家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预决算范围内的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计划及使用安排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政府债券相关信息。三是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批量集中采购的,要公开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标公告、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信息。政府采购相关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结果要一并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四)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开体系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积极推动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构建信息资源库,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进一步促进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三是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规范使用国徽、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推进矩阵建设。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各县区政府均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市级及市级以下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政府办公室是同级政府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和同级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一是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于6月30日前开设本县区政府的政务新媒体,同时将本县区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纳入规范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手续备案制度。二是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主办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和优化功能,确保定位清晰、信息发布严谨、建设运维规范、监督管理到位。三是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建成全市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3.推动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建设。在完善内刊准印证办理、印刷企业内刊资质审定、赠阅名单修订等编辑、版印、发放事宜,办好纸质公报的基础上,加快依托本级政府网站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布,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开发满足社会公众查询、复制、下载等需求的数据库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一网通办”建设。二是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三是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四、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强化业务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组织开展市、县层面的培训,着力提高贯彻落实新条例新规定的业务能力。按照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本县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申请公开流程等,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同时,加大水、电、气、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应用公开力度。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作为本县区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各县区要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有力有序开展对县直政府部门的考核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填写《安顺市XXX县区(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表》,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各部门要于6月10日前,将《安顺市XXX县区(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表》《安顺市XXX部门2019年政务公开信息栏目设置情况表》填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安顺市XXX县区(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表

2.安顺市XXX部门2019年政务公开信息栏目设置情况表


附件1


安顺市XXX县区(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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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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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统计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

2.各县区负责统计本县区政府及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


附件2

安顺市XXX部门2019年政务公开信息栏目设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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