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安顺市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标省、市编制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在市级清单范围内梳理确认县(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乡(镇)一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入县级清单,不再单独编制。各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2022年11月前完成编制和公布。二、依法统一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行为。市有关部门、各县(区)须于2022年11月底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精简行政审批组(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依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市协调小组精简行政审批组,依法依规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四、全面推进审管协同联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对列入清单的事项,要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此前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下放方式等与公布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级各部门要逐项对标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附件:1.安顺市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安顺市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022年10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安顺市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标省、市编制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在市级清单范围内梳理确认县(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乡(镇)一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入县级清单,不再单独编制。各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2022年11月前完成编制和公布。
二、依法统一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行为。市有关部门、各县(区)须于2022年11月底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精简行政审批组(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依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市协调小组精简行政审批组,依法依规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全面推进审管协同联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对列入清单的事项,要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此前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下放方式等与公布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级各部门要逐项对标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附件:1.安顺市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安顺市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