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格八水库至普卡桥段进行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结合会办单位意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备案的通知》,该项目已列入贵州省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备案表,也列入我市“十四五”水利专项规划中,现紫云县水务局正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猫营格八水库至普卡桥段河道治理初步设计方案》,待方案通过专家审查,我局批复后向省水利厅报送备案,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补助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友刚,联系电话:3335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