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黄铺物流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批<黄铺物流园区黄桶片区普木大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黄铺物流园区黄桶片区普木大道建设项目位于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办事处田坝村、马官镇水坝村,项目起点接田官村通村路,路线由北至南分别与北横一路(规划道路)、黄马大道(在建)、北横三路(规划道路)、安六城际铁路(在建)、南横一路(规划道路)、南横二路(规划道路)及黄铺大道(在建)相交,终点与黄镇大道相交。全长3.783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度40m。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开挖、路面铺设、人行道建设、绿化带绿化、边坡绿化、道路排水、路灯等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区分为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弃渣场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总占地面积为28.96hm2(永久占地面积22.16hm2、临时占地面积6.80hm2),其中路基工程区占地21.97hm2,桥梁工程区占地0.19hm2,弃渣场区6.57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23hm2。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627442m3(其中表土31920m3,土方469650m3,石方125842m3,建筑垃圾412m3),回填土石方311880m3(其中表土31920m3,土方162300m3,石方117660m3),废弃方315562m3(其中土方307350m3,石方8212m3)。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980万元。工程总工期24个月,2017年2月开工,计划于2019年1月全面完工。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方案》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评价、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评价和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82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28.96公顷,直接影响区5.86公顷。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综合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治理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0.9,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为4个一级防治区: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措施为:1、工程措施主体设计在路基边坡布设拱形骨架护坡6359m2,菱形护坡25043m2;在道路开挖边坡上游布置截水沟1647m,回填边坡下游布置排水沟526m;在道路两侧布设雨水管,雨水管长度为6012m;本方案在路基工程区新增施工前表土剥离11.10hm2,施工结束后覆土整治3.84hm2,截排水沟末端沉沙池13座;主体设计在桥梁工程区布设雨水管109m;本方案在桥梁工程区新增施工前表土剥离0.09hm2,施工结束后覆土整治0.06hm2;本方案在弃渣场区新增施工前表土剥离3.03hm2,在弃渣场下游修建挡渣墙285m,截水沟376m,沉沙池1座;马道左侧排水沟138m;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覆土整治6.52hm2;本方案在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增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覆土整治0.22hm2;2、植物措施主体设计在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2044株,中分带绿化12300m2,侧绿化带25200 m2,植草护坡10195m2,三维网植草护坡12067 m2;本方案在桥梁工程区主要以撒播草的方式进行绿化,新增撒播混播草0.06hm2。本方案设计在弃渣场区堆渣结束后渣面裸露地表新增植物绿化设计6.52hm2。本方案在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增裸露地表的绿化措施,撒播混播草0.22hm2;3、临时措施本方案在路基工程区新增表土周边临时土袋拦挡746m,临时苫盖9503m2,临时排水沟351m,临时排水沟末端临时沉沙池4座;主体设计在桥梁工程区布设围堰32m,本方案在桥梁工程区新增表土周边临时排水沟63m,临时排水沟出口末端临时沉沙池2座;本方案在弃渣场区临时表土堆放区新增临时土袋拦挡163.0m,临时苫盖8600m2;本方案在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增临时排水沟128m,临时排水沟出口末端临时沉沙池1座。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238.72万元(其中主体投资1981.68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57.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75万元(由于黄铺物流园区黄桶片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与本项目为同一投资主体,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是本项目道路建设的配套实施,其占地面积与道路建设项目重叠,为避免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重复征收,经确认后,明确重叠部分补偿费由黄铺物流园区黄桶片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缴纳,相应配套项目补偿费则根据本方案计列费用对应扣除。黄铺物流园区黄桶片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缴纳补偿费6.35万元,本项目缴纳补偿费28.40万元),工程措施费1008.48万元,植物措施1131.85万元,临时工程投资24.40万元,独立费用32.7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7.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6.94万元),基本预备费6.47万元。
(六)项目建设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禁止随意倾倒或在河道里堆弃;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并恢复植被。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的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等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按照“先截水、后开挖,先拦挡、后弃渣”的原则,并做好对表土的集中堆放及临时拦挡等措施。
(二)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按规定开展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我局备案,重大变更应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运行使用前要及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使用。验收资料须向我局报备。
2018年3月15日